中国规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突出财产活动和公开募捐信息
来源:中新网 阅读:2839次 2018/8/25 12:41:53
中国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健23日在解读《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时表示,信息公开是慈善组织的基本义务,是慈善组织接受各方面监管的基础。从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特点出发,办法突出了对慈善组织财产活动和公开募捐的信息公开。
当日,民政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李健在发布会上指出,对财产活动的监管是对慈善组织监管的重中之重。为了配合对慈善组织财产活动的管理,办法主要从重要性和关联性两个角度明确了慈善组织财产活动的信息公开要求。
李健称,从重要性角度来说,强调了三个重大环节,即: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要向社会公开。有关“重大”财产活动的标准由慈善组织自我决策并向社会公开,让组织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从关联性角度来说,强调了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等重要关联方,将慈善组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捐赠、资助、共同投资、委托投资、资金往来纳入公开范畴。
记者: 董子畅 责任编辑:白羽墨梅